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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中考网整理 2013-04-19 17:08:59
郑州中考网4月19日
2013年河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流程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应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附件二),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认真登记,逐一审验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档案材料留存,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的新生基本信息传给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五年制”和“3+2”按准考证号将学生信息传给考籍所在地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小中专和大中专按身份证号将学生信息传给户籍所在地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查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签字盖章。招收一年制高中毕业生的大中专学校,须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由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于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时进行审核。如毕业证书遗失,其证明材料上应加盖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五年制”、“3+2”和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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