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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中考网整理 2013-02-27 10:27:59
分配生:
(1)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分配生比例为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3)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中学。(由于郑州106中学是美术特色学校,所以没有安排分配生计划。)
(4)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只有报考了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报考了其中一所高中,才有分配生资格。
(5)分配生人数计算公式:分配生人数=(各省级示范高中基础指标总数/郑州市初中在籍应届学生总人数)×各校在籍应届毕业学生数
(6)分配生录取: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在录取时,郑州市中招办先按照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以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配生的考试分数不能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能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7)录取分配生时,有个别初中学校没有用完分配生的名额,空缺的计划由市中招办转录统招生。
择校生:
(1)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以下。如:郑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班额控制标准为50人,其中统招生42人,择校生8人。市级示范性及其以下高中班额控制标准为56人,其中统招生47人,择校生9人。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同时,还要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3)“择校”时应考虑家庭经济能力。如果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能放弃择校志愿,也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六、录取程序有六步
(1)第一批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统招(分配);
(2)第一批录取学校第二志愿统招(分配);
(3)第一批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择校;
(4)第一批录取学校第二志愿择校;
(5)第二批录取学校统招(择校)
(6)第三批录取学校统招(择校)
温馨提醒:
第一,仅供参考,以2013年中招政策为准
第二,要端正中考态度。人生难得一搏,中考是升学,更是对孩子的一种考验、锻炼和磨炼。结果重要,过程更重要。中考应该是孩子一生中一段重要的历程和宝贵的财富。
第三,要掌握应考策略。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制订策略,高效落实。
第四,要把握几个关系。目标与现实的关系,学习与身心的关系,时间与效率的关系,校内与校外的关系,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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